营口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营口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社会上对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客观上助推了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而劳务派遣设定门槛低,无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事前审批和事后备案,而企业为降低人工成本,扩大了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范围。今天合付宝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下营口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营口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1、支付对价的对象不同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用工单位通过派遣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员工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企业针对劳动力的使用支付对价。灵活用工是一种承包合同关系,企业针对完成的工作成果支付对价。
2、业务的独立性不同
因灵活用工针对的是具体业务,因此灵活用工服务供应商需要主导业务的进程,管理现场人员。
3、给付员工工资的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员工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通常按照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实行同工同酬。灵活用工的工资则完全由灵活用工服务机构决定并进行发放。
4、费用结算周期不同
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相同,由用工单位按月将其工资支付给派遣机构,灵活用工则不同,服务供应商与用工单位之间通常按照业务的进展程度约定结算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