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收入属于个税吗?

淮南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收入属于个税吗?随着灵活用工平台爆发式的增长,不少地区都有了灵活用工平台,那么关于灵活用工平台,大家都还有着相关疑问,今天合付宝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淮南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收入属于个税吗?
淮南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收入属于个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灵活用工人员从平台获取的收入可能包括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两大类。
灵活用工人员在平台上从事设计、咨询、讲学、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等劳务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由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或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时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多退少补。
灵活用工人员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虽未注册但在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性质活动的,其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经营所得税率表,按年计税。
因此,灵活用工人员取得的收入是否作为经营所得计税,要根据纳税人在平台提供劳务或从事经营的经济实质进行判定。
明确了灵活用工人员在平台企业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报酬的判定标准——纳税人在平台提供的劳务或从事经营的经济实质。
灵活用工群体的权益得到保障,经营所得的低税率将会进一步刺激灵活用工群体的发展壮大。